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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501号-A11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JC002600732

项目名称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501号-A11招租

起始日期

2026313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319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

面积/数量

39.38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商业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2

免租期

2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24.15/㎡/月(含税,不含物业管理费等公摊费用)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缴纳次月租金

资产用途限定

办公/商业用途

履约条件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其他补充

说明

租赁期间如遇出租方出售该物业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允许解除合同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1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3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https://www.gsxt.gov.cn);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或盖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件;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319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联系人

刘小姐;付小姐 ;王先生

联系方式

0755-83690798;0755-83002365;0755-83002449

出租方信息

名称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保证金

金额

2854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6319 21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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