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深高速集团高速公路涉路项目管理,指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涉路施工活动,保障高速公路结构及运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涉路施工活动技术评价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深高速集团管辖路段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深圳市域内机荷高速、深圳外环高速、广深沿江高速(一、二期)、梅观高速、龙大高速的收费路段。
二、高速公路涉路项目管理范围
(一)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
(二)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三)特殊高速公路管理范围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沿江高速公路周边填海工程影响结构与运营安全的函》(深交函〔2016〕1007号)、《深圳市政府关于研究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9年第370号)明确,在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以下简称沿江高速)沿线外侧200米范围内进行填海施工的,需商沿江高速权属单位同意,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涉路项目包含事项范围
1.涉路施工项目:
(1)占用改线: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2)设施跨穿: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涵洞、隧道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3)线内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以及设置电杆、通信基站、变压器等类似设施;
(4)设施铺设: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5)悬挂非标: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6)增改道口: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7)控区埋设: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2.设置非标: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
3.采伐路树:更新采伐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并由公路管养单位参与营造的护路林。
4.涉路水利设施:在公路周边一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
三、总体办事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方案阶段征求意见
建设单位应将涉路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方案设计或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分阶段向高速公路权属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函文应附上相关图纸及说明(仅需提供与高速公路有关内容),以及项目已取得的立项、用地、行业主管部门方案审查意见,图纸上需注明邻近公路所有结构物、作业内容与所涉高速公路的空间位置关系。
(二)编制技术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办理涉路项目路政许可手续前,应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涉路施工活动技术评价的管理办法》要求,委托评价单位编制《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技术评价报告),对涉路项目施工对既有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影响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价,评价内容应包含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交通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监测方案等。
开展涉路施工活动技术评价的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设计综合、公路行业或者公路专业)或者工程咨询资信等级(公路专业)的技术能力,并与涉路施工活动项目无直接利益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回避:
(1)已经承担该涉路施工活动项目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业务的单位,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小型涉路施工活动可由涉路施工活动项目的设计单位编制技术评价报告;
(2)与该涉路施工活动项目单位或者既有公路经营企业存在管理隶属关系的单位;
(3)承担该涉路施工许可审批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单位。
技术评价报告的参评人员一般由公路行业和涉路施工活动项目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具有相关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
技术评价报告完成后,根据涉路项目特点,邀请三名以上(人员组成为奇数)相关行业专家(包含公路行业和涉路项目行业)对涉路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交通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监测方案、技术评价报告进行综合性审查,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三)涉路施工征求意见
涉路施工活动前,建设单位应书面征求高速公路权属单位意见,征求意见函件应附以下材料:
(1)设计方案:已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审查机构审查的正式施工图关于涉路施工部分全部图纸(含对所涉高速公路的安全保护方案设计和必要的计算书),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立面图、结构图、现场照片、与所涉高速公路的空间位置关系等内容,属于设计变更的,应附变更批准文件。图纸应提交CAD及PDF格式文件,需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2)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期限、施工监测、对所涉高速公路的安全保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路产损坏和修复等,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3)交通疏解方案:对于影响高速公路交通的涉路项目,需提交交通疏解方案,包括标识标牌设置、临时车行引导、围蔽措施、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交通拥堵应急预案、交通疏导安全管理等内容,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4)监测方案:需由具备检测、测量或勘察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编制,内容包括监测标准、监测设备、监测方法、监测点布置图、监测频率、监测预警值与控制值、监测周期、预警处置措施等,需加盖监测单位公章。
(5)技术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封面、资质证书、著录页、目录、正文、附件,其中著录页后需附上所有参评人员名单(含专业职称、职务、证书编号和签名等);正文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法律法规规章符合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符合性审查、方案技术评价分析、主要危险及有害因素查找分析及安全对策措施、评价结论及建议等;技术评价报告需经技术评价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名确认;封面、资质证书、著录页、参评人员名单和正文评价结论处均需盖技术评价单位印章。
(6)相关审批文件(含项目已取得的用地、立项、行业主管部门方案审查意见)、会议纪要、专家评审意见等。
(四)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取得公路权属单位关于“(三)涉路施工征求意见”同意意见的复函后,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高速公路辖区路政大队提交以下材料:
(1)涉路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人出具的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或项目建设单位授权施工单位施工的证明材料。
(3)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涉路项目立项文件。
(4)公路权属单位同意涉路项目技术方案的复函或许可机关批准的路政许可文件。
(5)涉路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审查机构出具的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工艺及设备、工期、施工围蔽方案、施工标志设置方案、交通疏解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及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内容。
经审查材料齐全后,涉路项目施工单位与深高速运营公司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涉路项目建设单位向辖区路政大队出具施工安全承诺书。
(五)办理公路路政许可手续
建设单位应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要求,向具有许可权限的许可机关(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许可时,可将高速公路权属单位函复意见等与许可办理相关的书面材料作为许可申请的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至许可机关。
(六)进场施工
涉路项目建设单位凭路政许可文件、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施工安全承诺书至相关高速公路辖区路政大队备案后可在许可有效期内进场施工。
涉路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及深高速运营公司对相关路段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勘验,监测单位应对涉及的高速公路相关路段原始状况进行调查测量,并与深高速运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确认。
深高速运营公司对涉路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管,施工应严格按照许可机关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实施,施工单位应定期上报施工进度及监测结果。一旦发现监测值超出预警值或其他公路设施病害,施工单位需立即停工,按施工应急预案处置险情,并及时报深高速运营公司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七)许可变更
已取得路政许可的涉路项目,若设计、施工、交通组织方案等重要内容变更,建设单位需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法》重新取得许可机关批准的路政许可文件,或针对变更事项取得原许可机关批准的准予变更路政许可决定书,至辖区路政大队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八)许可延期
涉路项目若需超出路政许可期限施工,建设单位需在原路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取得原许可机关批准的准予延续路政许可决定书,至辖区路政大队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未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提出延续申请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办路政许可。
(九)完工验收
涉路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向深高速运营公司提出完工验收申请,深高速运营公司组织对相关路段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进行验收。涉路项目验收合格后,深高速运营公司出具《涉路项目完工验收单》。验收存在问题的,由深高速运营公司负责督促项目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估论证。
四、业务受理
(一)收文受理部门: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7楼,联系电话:0755-86698005。
(二)技术管理部门: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68号汉京金融中心44楼。
(三)运营管理单位:深圳高速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机荷高速福民收费站。
(四)复函领取要求:企业性质建设单位领取复函需要提交建设单位法人出具的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附则
深高速集团仅对涉路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方案进行技术审核,不减免建设单位及参建各方的法律和合约责任。
本指引内容施行后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等相冲突的,以新出台的有关规定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