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介绍:

    董事会: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公司发展战略、管理架构、投资及融资、计划、财务监控、人力资源等方面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管理决策权。

    董事会已成立5个专门委员会。该等委员会有既定的职责和职权范围,须就公司特定范畴的事务作出检讨和进行监察,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于2001年11月成立,负责研究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审议公司的战略规划,监控战略的执行,适时调整公司战略和管治架构。

    审核委员会于1999年8月成立,由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会负责检讨及监察集团的财务汇报质量和程序,检讨公司内部监控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负责独立审计师的聘任、工作协调及对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行检讨,审阅内部审计人员发出的一切书面报告并检讨经理层对这些报告的反馈意见。

    薪酬委员会于2001年11月成立,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负责研究和审议公司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制订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提名委员会于2001年11月成立,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负责审议或制订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策略和规划,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8月成立,现阶段主要职责是健全与优化公司在投资业务方面的管理程序与制度,并通过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监控来支持公司的业务决策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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