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介绍:
董事会: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公司发展战略、管理架构、投资及融资、计划、财务监控、人力资源等方面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管理决策权。
审核委员会: 为符合最佳企业管治的实践,本公司自1999年8月起已成立了审核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依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审核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中所提出的建议而制订。其主要职责包括:检讨及监察集团的财务汇报质量和程序;检讨公司内部监控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审议独立审计师的聘任计协调相关并检讨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审阅内部审计人员发出的一切书面报告,并检讨管理层对这些报告的反馈意见。
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 2001年11月,本公司成立了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检讨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制订公司的战略规划,监控战略规划的执行,及适时调整公司战略和管治架构。
薪酬委员会: 2001年11月,本公司成立了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并于2003年1月将其更名为人力资源及提名委员会(“人力委员会”)。人力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审议或制订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策略和规划,审议及检讨人力资源政策、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以及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任免与提名提出建议等。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人力委员会于2005年6月拆分为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分别履行相关的职责。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和审议公司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制订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提名委员会: 如上所述,本公司人力委员会于2005年6月拆分为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或制订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策略和规划,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 2004年8月,本公司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政策,监督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并将之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确保公司能够对与经营活动相关联的各种风险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在委员会设立初期,其主要任务是健全与优化公司在投资业务方面的管理程序与制度,并通过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监控来支持公司的业务决策和运营。
|